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起诉书
原告:李某
被告:王某
一、案情陈述
自本案交通事故发生起,本着诚信和友好的态度,原告与被告多次协商处理此事,但被告却选择置若罔闻。于是,原告不得已将此事当作民事索赔事件进行起诉。
2019年6月10日,上午9时30分左右,原告李某驾驶自己的小轿车沿XX路行驶至YY路口时,被告王某驾驶的大型货车驶入该路口,由于未按规定减速慢行,导致与原告驾驶的小车相撞,致使原告人身受伤,车辆受损。
根据当场事故调查和现场勘查,所得到的证据证明,该事故系被告造成,被告王某未尽到驾驶员义务导致事故的发生。
二、损害赔偿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被告应承担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应向原告支付以下损害赔偿:
1、医疗费:原告因交通事故导致身体受伤,到XX医疗机构救治,已花费人民币X万元,被告应给予支付。
2、误工费:因事故原因,原告需休息X天,由于无法工作,已经将会失去X万元的收入,被告应给予支付。
3、交通费:原告因事故进行治疗,交通费用为X元,应由被告支付。
4、后续治疗费用:若原告身体状况恶化,需要在未来进行治疗,治疗费用由被告承担。
综上所述,原告共向被告请求支付X万元赔偿金,还望法院能够给出公正的判决。
三、证据证明
1、交通事故认定书:经当地交通管理部门调查认定,该事故为被告王某违法行为所导致。
2、现场勘查笔录:公安机关现场勘查时,所得到的证据证明该事故由被告造成,现场情况与原告所述一致。
3、医疗费用发票:原告治疗所需花费的医疗费用的发票。
4、证人证言:现场有多名目击证人,证实了被告的过错行为。
基于上述证据,原告请求法院依法作出被告承担上述损失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