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基金管理规定
第一节:基金来源和使用
一、基金来源
1、业主按照物业费支付的维修基金;
2、委托管理方按照协议从业主处收取的专项基金;
3、政府补贴;
4、赔偿、维修费用等。
二、基金使用
1、用于小区公共部位、装修和公建日常维修保养费用;
2、用于意外事故赔偿和公共建筑改建、加装电梯等。
第二节:基金管理与保管
一、财务管理
1、每期收缴维修基金,如有分期使用的,则按照分期收缴;
2、按照财务规定开立银行账户;
3、每月进行基金的收支明细账务核算;
4、资金使用必须有票据,票据须与维修基金保持对应;
5、每年年底进行基金余额清算,将未使用的维修基金进行专门保管。
二、基金保管
1、收取的维修基金必须存放于专门银行账户中;
2、资金管理者必须对收到的维修基金开具专门的收据;
3、每期使用前须经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方审核;
4、资金使用须记录使用部位和用途;
5、未使用的维修基金必须进行专门存储,如有必要需采取保管措施。
第三节:维修基金使用程序
一、提出申请
当某个公共部位或小区设施需要进行维修时,产生维修费用,可由业主委员会发起申请。
二、审核
1、物业公司和居委会成员组成专门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评估;
2、审核合适后,则将该项目写入维修项目清单。
三、编制维修项目清单
1、每年维修项目清单必须经过居委会或物业公司的审定;
2、确定后,则将该项目列入维修计划中。
四、立项和招标
将项目列入计划中后,应立项并在招投标网站上发布招标信息,邀请符合条件的维修单位参与投标。
五、签订合同
1、招标成功后,维修单位、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应在签订合同时,列出维修项目计划和施工周期等具体内容,以便互相分工和合作;
2、项目计划、费用和质量按照合同要求执行。
六、验收和结算
1、维修项目完工后,进行维修项目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应督促其及时进行更改;
2、验收合格后,进行项目结算。
上述是小区维修基金管理的基本规定和步骤,如有需要可进行相应调整,同时应遵循财务规定,确保维修基金的公开透明和资金的正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