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第一部分:招生计划与条件
1.1 招生计划
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计划确定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招生人数≤3800人。其中,不占用招生名额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不计入拟招生人数,其拟招生人数另行安排,并在网上公布。
1.2 招生条件
根据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在全国高等学校招生中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部发[2009]8号)、《湖南师范大学关于加强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施细则》(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2009〕1 号),对本校研究生招生条件作如下规定: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秉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记录。
(3)遵守教育和科学研究道德规范,诚实守信,知识学术诚信,无相关惩罚和学术不端记录。
(4)具有本科或硕士学位,国内学士学历或硕士学历毕业前毕业时间不超过五年,博士学历毕业前毕业时间不超过七年。
(5)具有一定的外语水平,以通过英语等级考试为证。
第二部分:报考方式和考试内容
2.1 报考方式
凡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均可在考试报名时间内登录“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yz.hunnu.edu.cn),在线填写《研究生入学考试申请表》和相关信息,打印《学士学位毕业生推荐表》并加盖盖章。
2.2 考试内容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硕士研究生统考”)共分两个科目:公共基础课(1门)和专业课(不超过3门,各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为120分钟)。
第三部分:招生政策及奖助办法
3.1 招生政策
(1)本科生保送研究生政策
本科生保送研究生,是指在本科阶段表现优秀、经审核适合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菜、并在统一考试结束前顺利通过初试和复试等程序的本校本科毕业生,由学校接收为硕士研究生的一种招生方式。
(2)特殊类别招生政策
特殊类别招生政策有国家专项计划、民族团结招生,退役士兵招生等。具体内容、条件和名额等,详见本校研究生招生网站。
3.2 奖助办法
本校将会设立各项奖学金、助学金、减免学费、教育助困金、学业进步奖等奖助办法,鼓励优秀学生学习,提供生活和学习保障。
仅为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的部分内容,如需了解详细信息,请前往本校招生网站或咨询招生办公室。